豪果案
2021-02-19 22:28:07
  • 0
  • 0
  • 1

“豪果诉产业工会案"(1939年)的意义,在街道或公共场所表达自由受法律保护。

而中国的刑法学家、除律师以外的其他法律人,普遍将此种行为视为扰乱交通秩序、扰乱社会秩序等,实际上是取消了公民的宪法权利。

就公共区域的效用来讲,非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机关场所,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机关不能前去活动,而公民既可去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机关表达,也可以在非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机关的公共区域表达。

这就是刑法的宪法化,即刑法必须从属于宪法;而当下的中国却是宪法的刑法化,即宪法必须从属于刑法。

所以对当下刑事审判的司法审查非常重要,这也是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出发点,也是刑事司法的生命线。

刑事司法是公民权利救济的手段,而不是取消公民权利的手段。

当发现公民表达诉愿时,应予以接纳、疏导、对话,而不是抗拒。

公共空间的形成,是国家的义务,需要公权克制并加以保障,将无视表达的公务人员绳之以法,方为长治久安之策。

刑法是国家义务,是公民权利,不是国家权力,即市民刑法是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。

杜兆勇律师2021.02.14

 
最新文章
相关阅读